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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问答
文章来源:365bet体育在线官网      发布时间:2016-09-19      阅读:20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何时通过和施行?
《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二、《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框架是什么?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是什么?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社会保险法》规定了哪些用人单位和个人有何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阅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五、用人单位自成立后的多少日内进行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六、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在多少日内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七、职工进单位工作多少日内单位要给办理社保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八、职工社会保险费由谁代缴?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职工缴费基数按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总额)进行申报,新增职工按起薪当月工资总额进行申报。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
十、社会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吗?
跨省流动就业、省内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